環工技師應考資格
需具有以下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環境工程衛生、衛生工程、環境科學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 發熱衣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環境化學或環工化學或環境工程化學、環境微生物學或環工微生物學、水及廢水分析或水質檢驗或水質分析、環境污染物分析、給水工程或給水排水設備或自來水工程或衛生工程、給水工程設計或自來水工程設計或衛生工程設計、污水工程或下水道工程、污水工程設計或下水道工程設計?發熱衣B水及廢水處理或水處理或廢水處理或水處理工程與設計或環境工程單元操作、環境工程實驗或環境工程單元操作實驗、空氣污染物分析或空氣污染物採樣分析、空氣污染概論或空氣污染工程或空氣污染防制或空氣污染控制學、水污染防制工程或河川污染或水質污染、工業廢水或工業廢水工程或工業廢水處理、固體廢棄物處理或固體廢棄物或廢棄物處理或固體廢 發熱衣污或廢棄物處理與設計或垃圾廢棄物處理、噪音與振動防制或環境噪音學或噪音公害學或噪音測定與防制或噪音防制工程、放射性廢污、環境工程概論、環境衛生、資源回收或資源工程、流體力學、水文學、環境規劃與管理或環境系統分析、環境影響評估、污染預防或工業減廢、土壤學、土壤化學、環境土壤學、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復育技術、土壤污染與防?發熱衣v、土壤污染與整治、水污染與防治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空氣污染(工程、防制)、污水工程(下水道工程)、固體廢棄物處理(固體廢污、廢棄物處理與設計)等學科或環境工程一科修滿六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三、普通考試環境工程科考試及格,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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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有以下資格之一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環境工程衛生、衛生工程、環境科學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 發熱衣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環境化學或環工化學或環境工程化學、環境微生物學或環工微生物學、水及廢水分析或水質檢驗或水質分析、環境污染物分析、給水工程或給水排水設備或自來水工程或衛生工程、給水工程設計或自來水工程設計或衛生工程設計、污水工程或下水道工程、污水工程設計或下水道工程設計?發熱衣B水及廢水處理或水處理或廢水處理或水處理工程與設計或環境工程單元操作、環境工程實驗或環境工程單元操作實驗、空氣污染物分析或空氣污染物採樣分析、空氣污染概論或空氣污染工程或空氣污染防制或空氣污染控制學、水污染防制工程或河川污染或水質污染、工業廢水或工業廢水工程或工業廢水處理、固體廢棄物處理或固體廢棄物或廢棄物處理或固體廢 發熱衣污或廢棄物處理與設計或垃圾廢棄物處理、噪音與振動防制或環境噪音學或噪音公害學或噪音測定與防制或噪音防制工程、放射性廢污、環境工程概論、環境衛生、資源回收或資源工程、流體力學、水文學、環境規劃與管理或環境系統分析、環境影響評估、污染預防或工業減廢、土壤學、土壤化學、環境土壤學、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復育技術、土壤污染與防?發熱衣v、土壤污染與整治、水污染與防治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空氣污染(工程、防制)、污水工程(下水道工程)、固體廢棄物處理(固體廢污、廢棄物處理與設計)等學科或環境工程一科修滿六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三、普通考試環境工程科考試及格,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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