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起點《記者查童》
【記者查童\台北報導】
永和市發生教師畸戀謀殺案,一位女老師被她的男同事以絲襪勒致奄奄一息,昏迷不醒,經人發現送台大醫院急救,並向警方報案,而獲迅速逮捕兇嫌,全案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傷者鐘麗芬〈女‧三十四歲〉係XX國中三年級英文老師,被人發現昏迷於永和市林森路一處出租套房,口吐白沫,警方立即尋線逮獲涉嫌意圖殺人的國文老師張進義〈男,四十一歲〉他已承認行兇不諱。
十六日晚間九時許,經營出租套房的房東陳再興,聽見五樓套房室內有重物撞擊聲,覺得很奇怪,敲門久久無人回應,便開啟房門查看,發現鐘女倒地昏迷不醒,忙將鐘女送醫急救,並向警方報案。
警方趕到現場,在床頭櫃上發現七捲錄音帶,以及一張以紅筆書寫的字條,上面寫著:「檢察官及各位新聞記者;請仔細聽聽這七捲錄音帶,此女人及其丈夫是何等的生活。此女人不上班請假在家,共約了數名男友,還吵著要跟我同居,下場是可以遇見的答案。張進義絕筆。」
警方調查:該間套房,係六月二十三日上午,由張進義和鐘麗芬一同來承租的,簽約一個月,二人大約每隔二、三天來一次。
警方立即趕到華新街張進義住處。當時張某 保暖不在家,其妻表示他已二日未返。當警方出門時,張進義正好自外返家,見了警察相當鎮定說道:「你們來了,我知道了,人是我殺的。」便隨警方前往派出所。
張進義在警局供稱,九十二年九月三日,鐘麗芬調至他任教的國中,十一月八日兩人相識,相識才三日,就在萬華的「你愛他汽車旅館」發生了關係,隨後兩人一直密切往來。
他說,鐘女經常以他們不正常的關係向他勒索錢財。他本身已結婚十多年,育有二男一女。而鐘女亦有丈夫和二個小孩,最大的孩子已經十一歲了。
二人往來期間,鐘女經常相他索錢,並對他引指氣使,要他接送,可是卻欺騙他的錢財和感情。又不斷和很多其他的男人約會,令他難以忍受。
平日二人經常在汽車旅館或鐘女的住處幽會。六月二十三日已近放暑假,鐘女要求他同居,乃租下該間套房。
七月十五日下午,鐘女打電話約他到套房去,他立即趕到,當晚即住在該處。十六日早上他要回家,鐘女不肯,堅持拉著又住了一天,整日都呆在屋中,下午則去信義路漢可汗茶樓晚餐,飯後再返回套房。
張進義說,當晚,鐘女指責他曾答應陪她一起出國觀光,說得一點誠意都沒有,否則她的護照都下來了,何以他的沒消息。並表示,不去?濕冷]可以,但要賠償十萬元,而兩人的關係也從此結束算了。並且說,你不陪我去,要陪我去的男人多的是。
兩人因此發生爭吵,鐘女以手抓傷他的右臂及臉,兩人自床上翻滾到地上,鐘女頭部碰著地,大叫:「我腦震盪了,我要告你,我要和我老公說‧‧‧‧‧‧」,說完即要走。張某一急,拿起鐘女的絲襪將她勒昏,以為她已死亡,就取出預先準備好的七捲錄音帶,放在床頭,又寫了絕筆書始離去。他原打算回家稍做收拾,然後去自殺,沒想到警察已在他家等候。
張進義被捕後向警方表示,這些錄音帶是自四月一日起以他送給鐘女可錄音的手機,他加以輸入密碼,手機接通後自然錄音,而由鐘女的通話中錄下了的,等待約會中,或鐘女洗澡時,再偷偷從鐘女手機輸入MP3,並有他自錄的暗語,除表達對鐘女的愛戀外,主要的目的在於證實鐘女生活放蕩,和許多男子同時交往。
鐘女的丈夫,林X吉〈四十五歲〉向警方表示,如今太太在醫院休克昏迷不醒,都是張某一面之辭。他聽了錄音帶後,表示是他太太的聲音沒錯,但表示並不知道她在外面的生活。他除要求嚴辦張某外,並請求調查,張某是以何種方式竊聽電話。
警方以張進義涉嫌蓄意謀殺未遂,將張某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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