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有權利也有義務
想當初小學時,老師常常教導我們,當一個好國民有權利也有義務!20個年頭過去了,很多事情似乎不
像老師當初所說的那樣。
之前周侯戀鬧得沸沸揚揚,藝人及支持的粉絲們紛紛跳出來大喊:「藝人也是人,他們有談戀愛的權利
也有隱私權!」但是大家似乎都忘了,在有此權利的同時,藝人們也是有其義務的!
為何我會這麼說呢?藝人是靠才藝而賺大錢和受人崇拜的嗎?錯了!藝人是靠宣傳與媒體而〝發揚光
大〞的。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有個口足畫家叫做『謝坤山』?是的,他在年輕 保暖衣的時候失去了雙手及右
腳,但是他卻寫得一手好字和美麗的畫作,這是不是比這些藝人還要偉大的才藝?但是,他買不起豪
宅、開不起名車,因為他沒有宣傳、沒有上綜藝節目、更沒有經過經紀公司花大錢包裝,崇拜藝人的
國、高中小朋友們誰崇拜謝先生了?也許有,但是卻少之又少。
藝人們利用媒體利用粉絲來謀生,這是你們的權利,但是也別忘了,也因為如此你們無法享有一般人所
謂的『隱私』。世界上沒有這麼好康的,既要利用媒體,又要媒體不去知道你們的一切,這是藝人們的
義務,把一切攤在陽 零著感發熱衣光下。
如果藝人你們要享有我們這群平凡人所擁有的隱私,請放棄你們目前所享有的權利,學學陳淑樺吧,她
充分的得到了隱私,但是她放棄了光鮮亮麗的藝人身分,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當你們在罵媒體在罵狗仔
的同時,也請想想自己是否也利用了他們,是否也誠實面對所有的鏡頭?如果沒有......請別再抱怨這一
切,上帝不會給了一個門又幫你裝了個天窗!
【心得感想】
想當初小學時,老師常常教導我們,當一個好國民有權利也有義務!20個年頭過去了,很多事情似乎不
像老師當初所說的那樣。
發熱暖暖衣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愛PO吧遊樂資訊網 的頭像
ipobar

愛PO吧遊樂資訊網

ipob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