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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社會秩序維護法違憲,應該怎麼修?
作者: 路仁教授每早九點十分在教育電台談教育/2011年10月3日
文章出處: 10/3 社會秩序維護法違憲,應該怎麼修? - 路仁教授談教育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mybook678/5700114#ixzz1cMtohXgV
兩年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罰娼不罰嫖」,被宣告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將於今年11月6日失效,但如何修法、各方對立,拖延至今。
上週立法院朝野協商,將三項提案逕付二讀,但各方仍無共識,若月內未修法,性交易將無法可管。今天,我們來探討社會秩序維護法該怎麼修。一、各提案的分析黃立委提案「罰嫖不罰娼」,並將最高罰款從 三萬升 至五萬,勵馨基金會傾向支持。
但這仍違反平等原則嗎?「罰嫖不罰娼」取經自北歐,但他們嫖妓罰款,會依個人所得遞增,嫖客最多會關半年,有嚴格配套。
鄭立委提案「娼嫖都不罰」,日日春協會傾向支持。「娼嫖都不罰」取經自阿根廷(賣淫是正當職業)、法國(賣淫要繳稅)、德國(賣淫有健保、退休金、失業救濟金,可組工會),但台灣國情不同,可抄襲其他文化的制度嗎?內政部提案為「專區內娼嫖不罰,專區外娼嫖皆罰」。
七月時,行政院會通過修正案,授權地方政府設色情專區,這取經自荷蘭。
據調查,多數民意支持設色情專區,卻反對專區設在他所住縣市,那麼專區要設哪?另外,「反性剝削聯盟」主張嚴懲獲利第三者,這取經自瑞典部份制度。
但瑞典犯罪率低到可忽略,台灣犯罪率高,第三者常在幕後控制,容易被抓到嗎?
二、性交易是什樣的社會行為?法律是用以規範行為,所以得先釐清「性交易」,在我們社會,是要定位成哪類行為?它屬於毒品交易這類嗎?如果它會積極擴散性病、愛滋病,就同屬於威脅社會生存的行為,要嚴懲所有參與者。
但性交易有這麼嚴重嗎?還是說,它屬於「標會」這類行為?
政府鼓勵民間跟銀行借錢,但也默許民間標會存在,解決民間資金需求問題,只要它不連結到地下錢莊。
還是說,它屬於「攤販」這類行為?
政府不喜歡攤販製造髒亂,但因為民間有此需求,所以政府就偶而抓,但也不罰太重,讓它存在,卻不至於擴散。
但性交易有這麼簡單嗎?
【新聞參考】1. 性交易設專區 三版本逕付二讀http://blog.udn.com/mybook679/56922872.民間籲罰嫖不罰娼 懲獲利第三者http://blog.udn.com/mybook679/56900763.法律漏洞未補 性交易無法可管罰不了?http://blog.udn.com/mybook679/56900874.社維法失效 性工作者仍被罰http://blog.udn.com/mybook679/56907085.性交易紅燈區設哪裡? 蔡煌瑯:修法前先開公聽會http://blog.udn.com/mybook679/5690718 出處: 10/3 社會秩序維護法違憲,應該怎麼修? - 路仁教授談教育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mybook678/5700114#ixzz1cMtQ33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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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社會秩序維護法違憲,應該怎麼修?
作者: 路仁教授每早九點十分在教育電台談教育/2011年10月3日
文章出處: 10/3 社會秩序維護法違憲,應該怎麼修? - 路仁教授談教育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mybook678/5700114#ixzz1cMtohXgV
兩年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罰娼不罰嫖」,被宣告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將於今年11月6日失效,但如何修法、各方對立,拖延至今。
上週立法院朝野協商,將三項提案逕付二讀,但各方仍無共識,若月內未修法,性交易將無法可管。今天,我們來探討社會秩序維護法該怎麼修。一、各提案的分析黃立委提案「罰嫖不罰娼」,並將最高罰款從 三萬升 至五萬,勵馨基金會傾向支持。
但這仍違反平等原則嗎?「罰嫖不罰娼」取經自北歐,但他們嫖妓罰款,會依個人所得遞增,嫖客最多會關半年,有嚴格配套。
鄭立委提案「娼嫖都不罰」,日日春協會傾向支持。「娼嫖都不罰」取經自阿根廷(賣淫是正當職業)、法國(賣淫要繳稅)、德國(賣淫有健保、退休金、失業救濟金,可組工會),但台灣國情不同,可抄襲其他文化的制度嗎?內政部提案為「專區內娼嫖不罰,專區外娼嫖皆罰」。
七月時,行政院會通過修正案,授權地方政府設色情專區,這取經自荷蘭。
據調查,多數民意支持設色情專區,卻反對專區設在他所住縣市,那麼專區要設哪?另外,「反性剝削聯盟」主張嚴懲獲利第三者,這取經自瑞典部份制度。
但瑞典犯罪率低到可忽略,台灣犯罪率高,第三者常在幕後控制,容易被抓到嗎?
二、性交易是什樣的社會行為?法律是用以規範行為,所以得先釐清「性交易」,在我們社會,是要定位成哪類行為?它屬於毒品交易這類嗎?如果它會積極擴散性病、愛滋病,就同屬於威脅社會生存的行為,要嚴懲所有參與者。
但性交易有這麼嚴重嗎?還是說,它屬於「標會」這類行為?
政府鼓勵民間跟銀行借錢,但也默許民間標會存在,解決民間資金需求問題,只要它不連結到地下錢莊。
還是說,它屬於「攤販」這類行為?
政府不喜歡攤販製造髒亂,但因為民間有此需求,所以政府就偶而抓,但也不罰太重,讓它存在,卻不至於擴散。
但性交易有這麼簡單嗎?
【新聞參考】1. 性交易設專區 三版本逕付二讀http://blog.udn.com/mybook679/56922872.民間籲罰嫖不罰娼 懲獲利第三者http://blog.udn.com/mybook679/56900763.法律漏洞未補 性交易無法可管罰不了?http://blog.udn.com/mybook679/56900874.社維法失效 性工作者仍被罰http://blog.udn.com/mybook679/56907085.性交易紅燈區設哪裡? 蔡煌瑯:修法前先開公聽會http://blog.udn.com/mybook679/5690718 出處: 10/3 社會秩序維護法違憲,應該怎麼修? - 路仁教授談教育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mybook678/5700114#ixzz1cMtQ33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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